上海:部分科技竞赛获奖者高考可加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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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3-26 10:39:10 来源:上海教育网 【字体:小 大】 |
上海市教委昨天发放通知,在2006学年度举办的部分全国和市级学科类竞赛、科技艺术类竞赛项目中获个人一等奖的部分高三学生,可以在今年秋季高考得到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的优惠,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。
参加中小学信息科技竞赛、“海文杯”高三英语竞赛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、全国高中数学联赛、高三数学竞赛、“东华杯”高三化学竞赛、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、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等学科类竞赛的考生中,得到个人一等奖前10或前15名者可享受加分优惠。
获个人一等奖后可加分的科技艺术类竞赛则包括青少年“金钥匙”科技竞赛个人、“西部集团杯”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、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、“白猫杯”应用化学与技能竞赛、中学生数学知识应用竞赛、“上师杯”青少年物理实验竞赛、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分区联赛、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、青少年科学论坛、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。
属于规定获奖加分范围的学生名单由各竞赛主管单位预审,于4月20日前送市竞赛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定,审定后名单将在上海教育门户网站上公布。具体程序考生可关注上海教育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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